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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公開選聘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1-10-11 10:53:37來源: 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點擊數:1,541
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公開選聘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外聘法律顧問作用,提升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法律風險防范能力和水平,避免和減少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現根據《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顧問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公開選聘2家律師事務所作為常年法律顧問。有關事項如下:
一、基本條件
擬參加競聘的律所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加競聘的律所注冊登記地在石家莊,且近兩年內未受到過行政處分或行業處分,無其他有悖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二)參加競聘的律所團隊力量、專業背景、服務質量、職業道德、社會評價等良好;
(三)律所選派的律師執業口碑良好、專業素質高、職業素養過硬,無違背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未受到過執業處分;
(四)律所成立時間及選派律師執業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律所專職律師總人數在15人以上,年度營業收入2500萬元之上;
(五)精通勞動法、破產法、經濟法和國際法業務,熟悉企業投融資業務及相關法律規定,且近2年未因自身原因導致敗訴;
(六)具有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經驗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七)服務期限內,律所應確保選派的核心律師相對穩定,且能夠服從公司的工作時間安排和基本工作紀律。
二、工作職責及費用標準
(一)解答公司提出的有關法律問題,為公司的日常管理、項目投資、企業改制等三重一大事項提供法律咨詢,年度內免費為公司提供10份法律意見書,超過部分適當收取費用。法律意見書包括但不限于事實背景情況、法律問題、分析依據、論證過程、法律結論、解決方案及建議等內容;
(二)為公司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提供相關意見或建議;
(三)協助公司對職工進行普法教育,舉辦與業務相關的法律培訓(一年至少2次);
(四)提供與公司商業活動有關的最新法律信息;
(五)草擬、修改、審查公司各類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法律文書;
(六)為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事項提供法律意見,或應公司要求對其他決策事項進行法律風險論證;
(七)接受公司委托,擔任公司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聽證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理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八)每月到公司現場辦公兩個半天,提供法律服務。
(九)公司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十)法律顧問服務費每家每年不超過4萬元整;因提供法律服務所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由公司負擔,其他費用由律所負擔(風險代理除外);代理公司訴訟或仲裁案件的相關費用按照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的約定辦理。
三、競聘申報材料要求
(一)競聘須以律所名義申報,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競聘申報材料須由律所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申報材料包括:
1.《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申報表》;
2.《律所及選派律師基本情況表》;
3.律所執業許可證和選派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4.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5.其他證明律所能力和業績的材料。
競聘律所需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查實存在虛假情況的,我公司將取消其競聘資格,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請將競聘申報材料密封后一式五份現場遞交到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石家莊市飛翼路1號辦公樓503房間),信封上請注明“常年法律顧問申報”。本公告不構成合同要約。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10月19日下午5點30分。
聯系人:張女士 電話:85922831 18633072229
附件:1、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申報表.xls
2、選派律師基本情況表.xls
河北省外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